问答详情

我妈被人打致轻伤一级,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是恶意伤害,案子移交检查院,却将拘留的犯罪放了,没给到我们何说法,检查院这样做是否合理,至今犯罪人一家从来没看望过我母亲,医药费用好几万了,我们该怎么办?请求各位给我帮助!感谢!我妈被人打致轻伤一级,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是恶意伤害,案子移交检查院,检查院这样做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2-25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根据案件侦查情况,侦查完毕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于逮捕,在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只要符合逮捕条件,不一定侦查完毕就可以逮捕。在法定期间不能移送审查的可以申请延长侦查期限。
    所以一切要看案件进展情况

  • 1、一级轻伤是伤情相对较重的情形,从量刑情节上讲,要重于二级轻伤的量刑的。、
    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3、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指故意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或理解为轻伤二级),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理解为轻伤一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关于打人后刑事拘留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起初是三日,然后可以延长至七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例:如果对象是一人一案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七日,七日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如果是多人涉嫌作案,或者流窜作案的,则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十日期满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H或者是刑拘释放)在刑事拘留过程中遇到提前释放或者转为取保候审也是很常见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具体拘留期限法律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