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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建房子的时候是94年4月份,然后去审批的申请表上我们家的南面公路是1.5米,然后06年拿到房产证也就是土地使用证,我们家前面的公路书面上却变成2米了,这0.5米村里既没有补贴,反而理应的成了公路。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们家在建房子的时候是94年4月份,然后06年拿到房产证也就是土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2-05 0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了购房合同,付了款,房屋中介不给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履行合同,交付房产证。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己对照一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为了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有良好的视线,不因公路边的障碍物遮挡视线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应有建筑物存在。所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规定,农村建房距离公路应有相应的距离。
  • ,没有土地使用证,若是就地建房子等于非法用国家的土地建房子,以后要拆迁的话是得不到补偿的,一般买房子都是挑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有房产证的房子比较安全及有保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子按照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单独提及房子,要知道没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补办手续仍然不能被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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