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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和村里签的合同不可以转租这块地)办了3个营业执照,现在想租一个执照的经营项目给别人在这块地上经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9-02-12 1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4、违背双方意愿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要想将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租他人,一定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业主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一寸登记照片1张。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还要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出具的产权证明(注明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原因)及同意申请人在该场所经营的证明。
    4、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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