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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在人行道上摩托车撞行人,交警判我负全责,医药费和各种费用我都负清,我的强险也给我报销壹万元,但对方去找评残,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陆万元,将会在法院开庭,对方要求我去法院鉴字,请问我不去签?有什么样的后果?我去签了,又有什么样的后果?衷心谢谢你给予帮助!

保险纠纷 2018-12-16 0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
    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 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有责任,交强险的赔付项目最多有12万多一点,剩下按责任划分赔付,具体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按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相应的证明,而且要注意怎么开,只有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具体能评几级伤残要等伤情稳定后做鉴定,以鉴定为准,最好请律师打官司,因为一般保险公司都要求走诉讼

  • 1.如果是对方全责,其应当承担以下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您可以先找保险公司理赔,后者可以向对方追偿的
    3.建议您交由交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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