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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替朋友银行担保30万贷款,现在已经逾期一年半了,他贷款的时候身份证又注销了(前段时间,他有两个户口,注销了一个,就是贷款的这个名字),她对象有公司,还是法人代表,有偿还能力,就是不还钱,我该怎么办啊,急急急现在已经逾期一年半了,他贷款的时候身份证又注销了(前段时间,有偿还能力,就是不还钱,我该怎么办啊

综合法律 2019-02-06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已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故,该担保物之物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之权利。
    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是不同于其它一般破产债权的,别除权的基础是担保物权,当一个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该公司在破产前对外举债时用公司的某项财产做了抵押,质押等担保时,那么在清算的时候,那些做了担保的财产是不列入破产财产,而是让享有该债权的人优先受偿。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公司注销,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正常来说,人家会去法院起诉,如果继续不理会,法院会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这时候,如果你仍旧不理会,就会进去执行程序,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目前趋势来看,对失信人限制越来越严格。
    你会不能从银行贷款,不能从事高消费,法院会冻结你名下所有银行卡,甚至支付宝,微信账户。一句话,以你名义办理的所有资产类账户都将被冻结!你将不能以你的名义从事任何金融活动。
    所以说,力度还是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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