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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租用房东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三万一年,到现在突然多了个房产税,我想问一下,这个税是否合理,应不应该由我们公司出这个费用(合同上没有注明这个费用)。

房产纠纷 2018-12-21 2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 房产税征收的对象是经营性房屋,也就是说,买卖房屋和出租房屋这些经营性活动都是要缴纳房产税滴。买卖房屋是从价计征,也就是说收取税金是以房屋原值减去10%或30%后的余值为基数,税率是
    1.2%。租赁房屋是从租计征,租金是多少,就是税收基数,税率是12%。现在实行的房产税是在2010年出台房产税改革之后一直在执行的,这项改革措施对有刚性需求购房的人来说还是很优惠的,首套房能享受到一些减免措施。而对于投机炒房者来说,房产税就让他们的成本大大增加,对于调控楼市是有积极正面的作用的。
  • ;  房产转让中的契税  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房产转让中的契税,房产转让中契税及其有关规定等相关信息咨询。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由产权承受方按买价乘以契税率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房屋的受赠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城镇、乡村居民个人;私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国人;国有经济单位。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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