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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五区住了一年多,但现在我有东西要还,但我说我不能还押金。但当我们刚搬进来时,一位经理说我可以提前退还租金,但我必须向他们支付500元转租费,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租户。现在他说他没有说不,也不会把押金还给我们?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2-25 0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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