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家店铺已转让给一个身份可疑的人,非常担心对方之会对我做些陷害我的事来,比如诬陷我贩毒等我有家店铺在7月31号已转让给一个人,当天我们彻底搬离出去并把所有的钥匙交给对方。也就是在那天我们才发现他的身份很可疑,因为他跟我们的仇人是认识的!也因为这转让接手期间有过一些争执。我现在非常担心对方会做些陷害我们的事来,比如诬陷我们贩卖毒品(或其他违法事),虽然那家店铺的店主现在是他了,但是他可以去买些毒品,接着把毒品放在我们转让给他的现在这家店铺里,然后收买几个人作为诬陷我们的所谓人证,最后报警陷害我们!说是原先店主也就是我们的!然后让那些被收买的所谓“认证”来指证我们,对方不是简单的人,甚至他认识(或收买)警察局的领导,到时,他以收买的那几个人作为所谓的人证,诬陷我们贩卖毒品给他们(或说亲眼见到我们在贩卖),再加上认识(或收买)警察局的领导,那样的话,我们就真的只能被彻底陷害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啊?请好心人可以帮帮忙!拜托了!我真的非常担心!非常感谢了!!!我不是疑神疑鬼!虽然我们已签转让合同了,但在后来准备搬离的那几天有跟对方因为一些事宜有过争执,怕对方怀恨在心,也是搬离那天才知道他跟我们的仇人是认识的,所以我这这才会有这种担心恐惧!电视剧里演的并非全假的!我有查过这种被诬陷贩卖毒品的新闻事件!有些是收买几个人正为所谓的人证去诬陷,甚至连警察局那里也被收买了,这样一来,想彻底地去陷害一个人完全可以做到的。。。。。在这里,请求那些好心人帮忙解答下!我知道这解答也阻止不了这可能发生的可怕事件,但我还是非常想知道关于这种事的一些看法,因为我现在真的非常害怕担心!拜托了!真心谢谢!!!

综合法律 2018-12-16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他人强迫吸食毒品的不认为是犯罪,受害人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毒品犯罪很严重,除了非法持有毒品有数量限制外,基本上只要接触到毒品都算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诬陷也是要证据的,没有证据,法院不会采纳。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香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