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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我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当我把协议寄给公司时,我已经签了名。当我拿到协议时,我看到一张罚款5000元的纸条。然而,在达成协议之前,我们不知道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他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在该部门工作,并提议于7月12日离职。8月12日,工作交接单已签署并移交给人力资源部。现在是支付工资的时候了,但是工资显示暂时不会支付。我问人力资源部,回答说我必须支付5000元的三方违约金才能支付工资。否则,将不支付工资。根据三方协议,我于3月和4月在车间实习,毕业后报到系里实习。3月1日,我直接在系里开始实习。

教育 2022-02-25 1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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