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新买的房子,贷款还没办好,申请的房产证上写男女两方的名字,交首付之前没领结婚证,首付是男方刷卡付的。现已领结婚证。到最后如果分财产的话,关于房产,男女双方是平均分吗?交首付之前没领结婚证,现已领结婚证。到最后如果分财产的话,关于房产,男女双方是平均分吗?

离婚 2019-01-19 0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领结婚证可以认定为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6、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