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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被他所谓的朋友这三年间陆续借了21万元做资金周转。这个人我们一无所知,只有个电话。说朋友在南宁开公司。可是催他还款,他却一直推脱“在行长办公室给你想办法啊”。 直到最近我妈发现李国光近2个月来又多次向我爸借钱,我爸还满怀希望地认为朋友不会骗他,给他汇了2万500元。转账到工商银行账号。有时甚至500元、1000元的也要我爸打过去。我严重怀疑他是诈骗。我爸不懂,也没打借条,只留了那个人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近期那个人发的要钱和推脱的几条短信,还有近期转账的工商银行的账号和小票。更重要的是,他利用我爸的善良,借完我爸的钱不算,还让我爸去借别人的钱,还不上,对我家的影响十分严重、恶劣。 他的短信有这样写道:尊敬的……先生:你好!刚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府通知,你所引资投建的八大项目历时十八个月已全部完工。为表章你功绩特授予你“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特此转告!-----法改委--------我想问这种事情可能吗?真实吗?还‘法改委’?“表章”?错别字都有!可能是政府发的吗!!? 还有一条是说“常委会和市委政府会议决定同意本人要求,将永远保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档案馆名人录”-----法改委 2105年8月3日。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的证据稍显不足,怎样才能处于有利地位?他却一直推脱“在行长办公室给你想办法啊”。也没打借条,只留了那个人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债务 2019-05-17 19: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仅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的话通常很难通过诉讼来实现债权,因为仅有转账凭证不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起诉一方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建议涉及借款金额较大最好有专业律师的介入。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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