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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男子在再婚后继续支付前妻所生子女的费用,甚至购买房地产,现任妻子能否要求离婚?所提供的金钱和财产能否追回?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02-27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如果协商一致就可以不起诉,否则就是需要起诉的。搜集相关证据就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必须要分割的。小三得到的财产时夫妻关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后也可要回来。因为一方对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时没有单方面处分权的
  • 你好,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名下财产,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离婚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用于家庭生活的对外债务,可以协商财产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债务由哪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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