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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进学校打架,但并并没有打伤, 淤青都没有。进去两次学校,第一次进去被很多人阻拦了,所以没有打到。第二次进去拿了一把刀进去,进去了并没有打人,就出来了。对方,报警了,而且还立案了!这个在警察局会怎么处理呢?

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会坐牢吗?

行政诉讼 2018-12-15 1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律师介入辩护的几个要点: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及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犯罪,还是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等;二是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三是造成对方伤害的程度有多深(有多严重),各方对该伤害结果有无异议?四是双方之间有无矛盾等诱因存在,即对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多大等?五是律师介入调查后,如何评价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及如何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
    三、结论:以上问题未查清之前,其定罪及量刑都无法准确判断。如需律师介入处理,可电话联系律师。
  • 打架斗殴被判刑坐牢,不影响民事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以打架致使被害人死亡为例,刑法定罪量刑中规定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根据伤情鉴定和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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