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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谎称住院,不出面在责任认定书签字,不同意我到4s店修车我和对方的车相撞,对方全责,但是没有保险没有年检,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对方谎称住院自己不愿出面签字,委托他朋友出面签字,委托书格式也不对。 对方不同意我到4s店修车,说修车太贵,对方有权利干涉我选择修理点吗?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支持我按4s店价格赔付吗?还有如果要走法院,我是否可以申请车辆折旧费,需要做一次车辆鉴定吗?

交通事故 2018-12-20 15: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发生交通事故后,所造成的包括修理车辆的费用在内的损失,由交警做事故认定结论,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付。通常情况下:
    1. 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 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 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 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110000元;
    二,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应该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再保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三者险也不足赔偿,作为司机车主需要承担其他部分的赔偿义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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