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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夫妻共同支付房屋费用。那人的名字写下来了。离婚时如何分配

离婚 2022-02-28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不动产一般以登记为准,加名的行为一般属于对一方的赠与,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由夫妻双方协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的分割: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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