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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被摩托车撞伤住院,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目前医疗费用由双方垫付。

请问医保是不是不报销交通事故的医疗费?

摩托车交强险最高只赔付10000医疗费,请问保险公司还有没有其他赔偿项?

如果肇事方以经济条件差为理由,无法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2-16 18: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车子不要动,直接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让你自己拍照然后去理赔中心,这也没问题的。
    2.如果你买的保险为不计免赔,不在现场也可以报警,让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只赔偿70%。
    自己车子损坏的话要看你有没有买商业车损险,普通的交强险只是对第三者的赔付,如果你撞的门坏了事可以赔的,买了车损险的话直接在现场报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拍照以后就可以全额赔付了。
    首先要确定车子已经通过年审,而且不是酒驾哦,要不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 交强险是有责赔偿原则,意思就是只有负有责任,不论是全,主,同,次责,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后续费用如误工,护理,交通,营养,残补等费用,在对方的交强险死亡伤残十一万的限额内赔偿,不超过十一万的话,由交强险全部承提,超过的部分对方承担50% 。

    能赔多少钱,根据你现在提供的情况无法计算,根据出险地道路人身损害伤害赔偿标准计算。
  •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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