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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赔偿

合同纠纷 2022-03-02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
    2、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您好!您和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之后,对方迟迟不将房屋交付给您已经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写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的内容来执行。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您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您的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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