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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一个社区的主人。2002年12月,我在社区地下室门口丢了一辆价值3200元的电池车。我对财产做出了反应。当时,他们忽视了这一点。在第二年,也就是2003年初,他把它转包给了其他人,但转包的人不是一家材料公司,而是一个个体承包商,没有得到我们业主的同意,我已经好几年没有支付财产了。现在我收到了一封律师的信,要求支付之前的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3-04 1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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