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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之家用拆迁个人安置费买的房子(如果每人10万),夫妻离婚,女方的抚养权,孩子抚养费可以从男方的安置费里扣除吗?房子怎么分?是夫妻平分还是按个人安置费分?夫妻离婚,女方的抚养权,孩子抚养费可以从男方的安置费里扣除吗?房子怎么分?还是按个人安置费分?

离婚 2019-01-29 13: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同时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由双方协商即可,如果不能够协商的,就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会依法判决由哪一方来抚养子女,依据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同时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支付抚养费。
  •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如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孩子的抚养费,能协商,先协商。法院判决时,有固定收入的,以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酌情判定。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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