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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辞职后两年内不得在竞争对手的企业工作,并规定辞职后原单位每月向我支付报酬。我离职已经一个月了,还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我还需要受到这个协议的限制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3-08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劳动者就负有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必然会导致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自身收入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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