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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来单位离职,签了竞业限制条款只约定了劳动者如果违约赔偿原单位而没有签订劳动者的补偿协议,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21-04-29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不正当竞争,《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即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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