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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房屋漏水到我家,造成地板、柜子等损坏。找对面业主及物业认为确是对面房屋漏水引起的。但对面业主说是装修的问题(房屋装修为全包,且在保质期内),其装修公司来人检查,通过打水压检测说不漏,拒绝进一步查找原因,对面业主也不甚积极。请问:通过什么途径能迅速、怎样界定事故责任并及时处理,是协商、找装饰委员会仲裁、消协投诉、还是起诉,怎么起诉。谢谢

诉讼 2019-01-10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可以找物业吗?
      
    1、商品房的防水质保期是5年,如果是在质保期内,可以直接找开发商。也可以到物业反应情况,物业协助联系开发建设单位。
      
    2、超过质保期只能自行维修了。
      
    3、如果自己已经进行了装修,也得你自行解决了。开发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 您好!为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先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进行鉴定,鉴定报告出来后,如果确属楼上邻居的原因导致,您可立即提起诉讼,要求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您的诉讼请求可以是判令被告立即消除XX房渗漏危险,恢复原告房屋装修原状,以上全部所需费用由被告承担;您的第
    3、4项请求可以保留。 另外,如果房屋渗漏并非楼上住户装修或其人为导致,而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则您可要求发展商履行保修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从住户入伙时起算。若已过保修期,则只能协商解决。 确定渗漏原因很关键,决定着责任的归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第六条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协的受理范围。  不是所有消费纠纷都可以投诉。
    但《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就是说,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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