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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证上只写男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12-16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1、房产为女方婚前首付购买,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会判给女方,因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会要求将男方支付的数额予以返还,一般是夫妻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2、因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于房子的任何处分都是合法的。
    3、关于彩礼,双方离婚时,如果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或者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家庭困难,法院可能支持返还彩礼,但法院会调查具体情况后做决定。
  •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 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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