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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我驾驶一辆小车,弯道超车与对面开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方,无证,无牌,没有带头盔。交警说是我的全责,是否合理?法律上来讲我应该是主,对方是次。这样是对的吗。

交通事故 2019-01-01 2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是超车撞人,那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是追着撞,算故意杀人。如果直接撞到行人,属于交通事故,由于高速公路不让走行人,所以承担小部分责任。如果是撞到车,车里的人死了,要靠交警怎么化责任,如果你是主要责任,比如非法变线,超速,违规超车,酒驾等等,那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 交警确定责任的依据是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所以关键要考察无牌无证和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也有可能认定无证驾驶者对车辆操控存在生疏和不熟练而加重责任,比如原本无责任的加重为次要责任。交通法明确弯道严禁超车,另外,对于弯道超车的理解很多人都有误解,如果不存在变换车道的行为,只是在正常车道或行驶轨迹时,在速度上超过相邻车辆,并不是属于超车,超车必须存在变道行为。
    所以,只要存在事故,必定有一方并不在行驶轨迹上,这个要有交警根据现场轮胎痕迹或监控录像来精确判定。

  •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依据公安部2009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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