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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人违背了她的诺言,那么订婚礼物应该如何返还?

离婚 2022-03-09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恋爱期间互相赠送礼品是出于自愿,一般是不予退还的。当见面礼变为彩礼的性质时,在这种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是应当予以返还的。作为男方需要举证来证明,而作为女方如果见面礼有部分用于了筹备双方婚礼或共同生活之用,可以凭证据来抗辩
  • 给付彩礼是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而实施的给付行为,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因此,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履行结婚的承诺,如未缔结婚姻关系需要返还彩礼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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