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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介绍与一位没有户口的女子订婚,并支付了5万元彩礼。三个月后,对方提出分手。如果彩礼不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3-09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相关规定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如果对方不予返还可以首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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