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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九月10号,和别人撞车,我全责,我车上副驾驶右胳膊肱骨骨折,交警看了,没有立案,我当时觉得我没有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就那样子我自己承担了责任,我赔了对方车3800,保险公司给了我2000,也就是最高赔付,我车上的人的医药费都是我垫付的,以后还有后续治疗伤残等一系列,我问了别人,他们说这个情况对方车的交强险可以给我报,我现在保险已经处理完了,这该怎么办呢?我当时觉得我没有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我现在保险已经处理完了,这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19-01-22 0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 发生交强险的情况有很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必须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在商业险内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您好!关于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赔的问题,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只要你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承担对方修车的维修费,通常都是需要先垫付维修费的,然后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到保险公司领取赔付金。
    双方发生了车辆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为全责,则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的车辆理赔是需要一个过程,无法当时准确定损,所以,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垫付维修费,而是要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维修费用。
    当然,也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特别服务,是可以先行预赔付的,为对方修车垫付一定的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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