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南昌万科城二期业主2013年初买的精装房,总共96平米,单价是8264元/平,宣传的是含1000元装修,当时买房的时候只签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把装修款拆开来签合同。(因为当时也不清楚这个合同是可以拆开签的)并且办理贷款的时候,我是按照1000元/平的装修标准剔除了装修款来计算基数的,我的贷款为:(8264-1000)*96*0.7但是2013年10月份,南昌万科城三期开盘的时候,由于有很多购房者去闹,所以,三期的购房合同就是拆开签的,比如说9000的单价,他们是签一个8000元/平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一个1000元/平的装修合同。按照南昌市契税征收管理办法,我们这个地段大于90平,大于8100的单价,契税就是4个点,要是低于8100单价,就是2个点。现在二期交房,万科通知我们要按照总房价的4个点来交契税,装修款也算在基数里面,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要是我们也能像三期业主那样分开来签合同,那么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单价就是7000多,就能少交两个点契税。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捍卫我们的权利?我想在这里咨询下专业的律师以下几个问题:1、精装房的契税到底应该怎么征收?2、我们是被南昌万科欺骗了,应该怎样捍卫自己的权益3、房管局备案的合同还能不能改?如果能改,需要走什么流程?4、如果备案了的合同确实不能改,能不能让万科折成物业费给我们?

房产纠纷 2018-12-26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契税如何征收,税率是多少,  
    一、房屋契税如何征收  契税的计算:仅从公式上看,计算契税税额很简单:应纳依据=计税依据×税率。  但对计税依据、税率的理解需要做适当说明。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二、房屋契税税率是多少  
    1、1950年颂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条例》中曾规定的契税税率是6%。该条例已于1997年10月1日废止。  
    2、目前执行的是1997年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考虑到中国的房价水平与人均年收入之比为12:1到10:1甚至更高,这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的5:1到3:1有很大差距。其原因是过高的房价和长期低工资政策形成巨大的价格剪刀差。在低收入家庭无力购房和中等收入家庭贷款购房的前提下,契税征缴成交额再定为6%实在差强人意。所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税额自1997年10月1日起已调整为3%-5%。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自行略有浮动。
  • 契税什么时候征收?
    每个地方都有不尽相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是在交房之前要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却规定在合同签订满10天就立即需要缴纳。但是根据目前的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的时间是: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要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可能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并确定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按照相关的规定,契税在可房产证办理当日起缴纳就可以了。
    契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应该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应当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1、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
      
    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 契税一般是在网签合同去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就开始缴纳的!也有的地方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局工作人员!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