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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建行办了1张信用卡欠款3千块,已逾期好几个月了,银行打电话催我还钱,我1时还不上,月底才可以还上,怎样跟银行沟通

银行 2018-12-19 12: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第
    一、通常来说,抵押权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第
    二、当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第
    三、当债务人宣布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和一般债权。第
    四、当一个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存在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经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抵押权顺序相同时,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法律在规定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 信用卡一般超过还款宽限期,就算逾期了,就会影响个人信用。
    一、信用卡在还款日后一般还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

    1.全额还清,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2.还最低还款额,则需要日利息按
    0.05%计算;
    二、如果超出宽限期还款或者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视为逾期,日利息按
    0.05%,从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另外还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 信用卡欠款报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认定是否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问题。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从立案标准的角度,需要结合逾期的时间3个月以上、达到的金额5000元以上、不归还,这三个标准。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主要看是其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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