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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的大脑一发热就付了定金。现在我觉得这不合适。我能拿回押金吗?而那些卖房子的人,说这些好话是没有用的,只是不要把它还给他们!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3-11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付了定金后合同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需双倍赔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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