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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斑马线被小车撞伤导致右颧骨骨折,左侧胫骨平台外侧骨损伤,对于这种伤情保险公司的理赔大概是多少

保险纠纷 2019-02-24 2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具体分以下情形:
    1、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在事故发生时,首先报交警,然后报保险公司,并告知有人伤。在一般情况下有人伤的事故交警都会直接拖车,待人伤处理完以后才能放车。交警会给你开一张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人伤事故,不论你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都会分配点事故责任。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要分别通知交强险及商业险公司,人伤都是先由交强险公司先赔付,伤残11000,死亡是110000(以上都是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时,由商业险公司赔付,前提是你买了商业三者责任险。
    伤者到医院医治,同时保险公司会告知你负责人伤的联系方式,对方会通知你告诉你相关的方式,一般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相关医疗发票收好,最后在人伤完全好以后,将医疗发票及交警证明,自己的相关证件保险单据一并带上到相关保险公司做理赔。
  •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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