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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提供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和车牌号等信息,执行法官却说不具备执行条件。这是为何?怎样才能执行?执行需要多长时间?一句不具备执行条件就了结了吗?也申请强制执行了,提供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和车牌号等信息,执行需要多长时间?一句不具备执行条件就了结了吗?

案件执行 2019-01-24 0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 关于民间借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
      
    二、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本身就有异议的。那就只能诉讼处理了。
      
    三、起诉,然后赢得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最好在提起诉讼前,就摸清对方的财产。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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