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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我爸把我妈打成轻微骨折了,现在被告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故意伤害罪,现在在看守所,我妈现在同意合解原谅他,我们可以去探视吗?我爸在里面要坐多久啊!可以取保后审吗?

诉讼 2018-12-17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根据看守所的规定进行探视;如果判决尚未生效的,则不可以探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看守所负责执行。
    在拘役执行期间,家属可以按规定进行探视。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   故意伤害罪,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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