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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家乡的房子,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房地产簿上只有他的名字。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03-13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 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以下情况: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获得房屋完全的产权,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房屋是公房,婚前一方所有,房屋拆迁按照面积进行补偿安置,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一方财产;等等
  •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一般是共同财产,有一定产权份额。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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