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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2年2月1日驾驶摩托车行驶在婺源县高砂渔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人脚部骨折,我爱人(乘坐者)头部受伤,急诊室抢救一周,目前嗅觉失灵,两人均留有伤残。????现将事故经过陈述如下:2012年2月1日10时20分,本人驾驶二轮摩托车,沿304省道右侧边缘向县城方向正常路线行驶,遇左前方一辆小轿车(刚刚超越摩托车)突然向右甩变道并紧急停车,阻挡了摩托车行驶路线,被迫采取避让,最终碰上小轿车左侧面摔倒,造成我和爱人同时受伤。????公安局交警大队认为:此事故,当事人程桂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刘立翔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但事实上,事故缘由是由于行人横穿公路引发事故主要原因,导致小轿车紧急避让处置不当(封锁了摩托车行驶路线),造成第二起事故主要原因,本人驾驶摩托车是沿右侧公路边缘路线正常行驶,与小轿车不是前后尾随,不存在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本人无证驾驶、未戴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一起事故不应拆分二起转驾事故责任。????我认为公安局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严重偏差,期待您的帮助。????争议问题有几点:????1、难以界定小轿车是否在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还是摩托车尾随行驶。????2、事故发生路段为双向单车道(8.5米)路面,小轿车与摩托车虽可各行其道同向前后行使,但交通条例规定单车道前后行驶车辆,只认定尾随,如有碰撞判断追尾。????争议疑点:小轿车车速要比摩托车快,认为不是超车时段不可能慢车追尾。不存在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本人无证驾驶、是否在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还是摩托车尾随行驶。

交通事故 2019-05-10 06: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机动车超车,是指行驶在同一车道上的机动车,后车超越前车的行为。
      要说明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遇有道路上有中心黄色双实线、中心黄色单实线等禁止超车线的情况,机动车严格禁止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依据公安部2009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
  • 交通事故后,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车:
    1、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
    2、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
    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
  • 具体要看你的行为跟前车行为是否有不符合交通规范的地方,如果前车违反规则变道停车,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变换车道时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灯,并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完成变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中明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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