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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城市户口,一个老家户口,老家户口从来没用过,我一直用城市户口到身份证,还买了房和保险。我去年好不容易用老家的办理的护照今年想出国,做了指纹采集的。最近家里打电话来说一定要注销一个户口,我就想注销老家的户口,请问我注销后,我用城市户口办理护照签证好办理吗,出境机关那里会显示我的以前双重户口吗?不是说出境时人家查出身份复杂就不让出境吗?(本人历史清白从没犯过事)谢谢了解的请详细下,因为很急切!!!

保险纠纷 2018-12-29 1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城镇户口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 可以到注销户籍的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恢复户籍,《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 当事人外地户籍,在所在地申请办理护照,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在所在地居住证,到实际居住地区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护照,不需要出具户口本,r《居住证暂行条例》r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r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r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双重户口不会同时注销当事人的两个户口,而是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1、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 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 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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