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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天我要咨询的是离异后,孩子的抚养费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孩子的妈妈)2006年11月份协议离婚。1999年6月生的女儿(今年14岁),监护权归男方。但男方因工作原因(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在外,没条件抚养孩子。所以,孩子一直由我抚养。从2010年初真正分开,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2013年开始改为每月4000元。现在的问题是,因家里的变故及我单位的要拆迁,我孩子的正常生活就没有了(家里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离我和孩子住的很近,孩子吃饭一直在他们那里,因要给孩子的叔叔看几个月大的孩子,搬离我们远了,就不能管孩子吃饭了。单位呢,是我的单位离家也很近,搬离后,就远了,这样照顾家不很方便了)。因为,孩子2014年6月就要中招考试了,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我想请个保姆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但男方给的费用就不够了,我提出增加抚养费,男方不想支付,并提出要把孩子带走并转学(现在正在做准备),由他搬至郑州东区的父母来照顾我女儿的生活和学习。以我目前的情况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吗?他可以这样把孩子带走吗?另外,在2009年的时候,男方就说他的年薪是30万元,我现在月收入4300元,他的收入远高过我的情况下,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概率大吗?一旦我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不再管孩子的任何费用了?律师,以上我简单的叙述了一下,不知道我表达清楚了没有,我期盼着您的答复。

离婚 2018-12-24 06: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新婚姻法明确房产分割划分6种情况: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 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n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抚养费增加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不过增加抚养费需要有相关的条件。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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