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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大伯在晚上8点左右在公路边被摩托车撞成重伤,伤重主要在头部,现住院已一个多月,这一个月来,我大伯除奶粉和水以外不能吃任何东西,下身瘫痪,大小便失禁,现在病情恶化连奶粉都不能吃,全靠打针维持,医院已下病危通知书。????当时对方摩托车上共坐着三个成年人,驾车的是一个20岁无证驾驶的小伙子,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判对方负全责。而当时事发后,对方家人不仅态度恶劣,还拒不付医药费,后经交警压力才分两次共给了1万元医费,但我方实际用费现已达3万多。我大伯是农村户口,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对方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1-07 1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肇事者将受害人撞成重伤,不付医药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继续找肇事者协商,要求其垫付医药费;
      
    2、找交警进行调解;
      
    3、找交警通知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医疗费1万元额度内垫付;
      
    4、上述途径均不奏效或者已经垫付的,只能先行治疗完成,再找肇事者索赔,因为其实没有法律只规定了肇事者有赔偿的义务,但是没有规定肇事者必须先行垫付医药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实际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
    起诉时,将直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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