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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年付1万元房租和1000元押金。现在他只活了两个月。房东说他的家人想使用这所房子并收回这所房子。他们说这两个月的租金是他们的损失。我们不同意。然后他威胁说,如果我们不搬走,他不会让我们感觉更好。租赁合同中没有写违约赔偿条款。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合同纠纷 2022-03-15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租金,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等
  • 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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