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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打架脚部骨折,当初入院对方不管,报警警方叫我出院再去坐笔录,因为家庭困难,为了治疗我就瞒报打架,说是自己摔伤!!开通医保治疗,现在出院了,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要求我做伤情鉴定,但是医院出具的病例说是摔伤,法医中心不给做鉴定!我现在能怎么办,能做那样补救!和人打架脚部骨折,要求我做伤情鉴定,法医中心不给做鉴定!我现在能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1-19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 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 需经法医鉴定确定。如果构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被人故意伤害身体,受害人被打成轻微伤,侵犯其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人将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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