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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这名女子拥有一所房子。婚后(1992年结婚),为了工作方便,她通过自己的单位把原来的房子换成了另一套。这个地区基本上没有变化。这所房子的名字仍然只有那个女人。在离婚的情况下,这所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划分?

离婚 2022-03-16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案件中通常会以房屋购买时间,房款来源来界定房产的归属问题,尽管房屋产权证在婚后取得,但是只要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且产权登记的出资人名下就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永远还是属于一方所有,并不能自动地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就无权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夫妻之间如果在结婚以后另外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这套婚前的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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