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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到期了。已经一个月了。公司通知我,我现在正在办理辞职手续,没有任何补偿。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要求赔偿三个月的工资。公司不同意。我六个月前缺勤不会得到补偿。当时,我并没有缺勤。我是一名外勤人员。人事管理部门总是换人。我接到电话通知时没有打卡。现在我的账户坏了。我能要求赔偿吗?公司说不赔偿,以前的事情都会忘记

劳动纠纷 2023-01-12 1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事情呢
  • 如果员工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返还。
    辞退赔偿标准有哪些
    1、如果公司是过失性辞退员工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公司无过失的,则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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