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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阶段,它第二次被起诉。孩子的母亲拒绝抚养孩子,拒绝支付赡养费。共有一辆卡车。由于欠该家庭的钱已经转移给该家庭,法院将做出什么裁决?孩子的母亲有城市户口。如果法院决定她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有没有具体的标准?请告诉我。

离婚 2022-03-16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一般情况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
    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折子女抚育费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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