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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婚前属于一方,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8年后,价值巨大的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4年宝贵的生活资料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问:1。八年是指全部八年,还是可以算作从2001年10月到2009年1月的八年?2.生产资料意味着什么?宝贵的生活方式意味着什么?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3-16 19: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
  • 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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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生产资料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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