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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丈夫有了外遇。在签署离婚协议后,他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表示遗憾。向法院上诉,而不是向民政局上诉。当法庭最终想要宣判时,他再次撤回了诉讼。他撤回诉讼已经六个月了。一年多以来,他一直和情人在外面生活,不管他的孩子和家里的一切。现在他提议通过协议离婚,但他不想按照之前签署的协议处理。现在我必须向法院上诉。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仍然有效吗?离婚协议书上的所有财产都属于该妇女和孩子。法庭会根据协议进行判决吗?如果法院不按照协议进行判决。我能不同意离婚吗?(这是他的第二次起诉)法庭会判断我是否同意吗?非常感谢。

婚姻家庭 2022-03-17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采用,一种叫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叫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适用不同的条件,程序也不一样。一般而言,双方争议不大,建议尽量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进行,成本低廉、效率较高,但离婚协议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协议本身原则上有效),离婚后较常见不履行协议的情况。
    若双方无法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俗称打官司)解决
  • 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一般是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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