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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架驶证架驶证件齐全的摩托车在道路直行行驶.与1辆无证件横窜出来的面包车相撞.(面包车司机有架驶证.)本人头部受伤.左边大腿骨折.本人现在住院.多次催医疗费.对方只给8千元就不肯再给.交敬事故责任书还没出.请问在事故中面包车司机将负什么责任.本人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8-12-19 1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单位不主动认定,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和单位就工伤、费用有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两车相撞,负全责的一方车主死亡的,另一方车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另一方车主可以依法要求死亡的车主的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被认定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车主死亡的,应当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内清偿其侵权之债。之后,再对其剩余的遗产进行继承。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驾驶证,经考试合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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