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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的大学毕业生,2012年11月份与云南省某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当时签完单位就将协议带回到单位盖章。之后又让本人签了一份云南省xx(事业单位名称)人事处违约责任书,内容如下:1、毕业生必须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证书;?2、毕业生本人申明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毕业后按时到单位报道上班;?3、毕业生承诺:未经单位同意,就业后5年内不调动工作,不脱产报考研究生或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生违反上述条款,承担违约金8000元,并根据情况承担工作后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问题:1、如果考上研究生想违约的话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吗,单位并未进行任何培训?2、若毕业后就业工资是3000的话,该违约金是否有可能减少?是和单位协商解决?若单位不同意,应该怎样做才能减少违约金?3、若在报道前提前一个月与单位协商解除协议,是否有解决的可能?

合同纠纷 2019-01-05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业协议书实际上是一个预约,是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三方主体签订的一个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该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订立在后,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更为具体。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事先有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签了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协议书转移。  
    1、毕业时档案怎么办?  ①单位帮你搞档案,由就他们帮你弄,如果它有人事接收权,档案会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它没有人事权,却说可以帮你搞定,指的是它会帮你把档案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两者差不多。  ②单位不帮你搞档案。这时你可以自己去单位所在地或的人才交流中心挂靠。  
    2、毕业了,户口怎么处理?  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反正学校会根据报到证迁出户口,拿着《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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