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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公司工作了六个月,从6月21日开始,并于11月20日辞职。头两个月的工资已经支付。然后我让老板借了3000元,还了500元。后来,老板让我把它和工资一起扣除,但现在我辞职了。我老板说把借条给我,跟我算账。我的基本工资是1600英镑,接下来三个月的总工资是4800英镑。我自己的生意不包括在内,他现在不给我钱,说我没有按时上班,没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通常,他告诉我生意是主要的生意。这家公司从来没有任何系统。都是老板说的,我们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3-20 1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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