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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月之间我媳妇与我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并打架,我当时由于激动打了他两巴掌,她从此离家不回,并起诉至法院要与我离婚,但第一次起诉后经法官劝解撤诉了,可撤诉后她仍不愿意回家,并于最近又一次起诉离婚。????我们有一个还差一个多月满两周岁的女儿,由于我媳妇是医院的一名临时护士,当时女儿出生后其产假只有两个月,再加上其工作的特殊性,既没有正常的双休日,平时上班时间也不规律,而我是一所公立中学的教师,平时上下班时间比较规律,也有正常的双休日,而且每年还有两个假期。所以,孩子在她两个月产假满了之后便基本由我母亲(我母亲是小学教师已退休)和我照顾,尤其是她离开家与我闹离婚的这几个月,根本没管过孩子,甚至一连两个多月不打电话问孩子,这段时间孩子大多在老家由我母亲照顾,只是最近快要起诉了,她回我老家看了次孩子,并且又开始给我母亲打电话问孩子了,现在他起诉了,我今天从法院取回了起诉材料,她在起诉书上写的竟然是孩子抚养权归她,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第一次起诉时她在起诉书上写的是孩子归我。????我是无论如何也愿意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可法律好像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我该如何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我与她的条件对比是:我是中学正式教师,她是医院临时工;家里房子(与市里最好的小学仅一条马路之隔)是我婚前购买,所以离婚后她必然没有自己的房子,需要租房住;我母亲是退休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帮我照顾孩子,她父母亲是农民,而且他哥哥还没结婚,家庭负担较重;另外,她由于在市里没有房子也没正式单位,所以,离婚后户口也必须迁回农村,如果孩子归她就得把户口也迁到农村去,对以后上学不利。????另外,孩子现在也在我家,她自从分居后这八九个月一直没管过孩子。????各位有经验的律师,请问作为父亲我能凭借这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我是无论如何也愿意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我该如何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请问作为父亲我能凭借这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5-23 0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请在离婚时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方法: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n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应尽量做到: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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