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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离婚协议上说房子属于那个男人,两个孩子每人一套,没有人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人付给我20万元赔偿金,十年内付清了。然而,离婚后,这名男子自愿将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了我。没有合同或协议,但遵循了销售转让程序。这两个孩子实际上一直和我住在一起。那人租了一所房子。如果这个男人现在想回家,法院会支持吗?我能收回另一个孩子的监护权,让他支付赡养费吗?我只是口头承诺不让他支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这种补偿仍然有效吗?

离婚 2022-03-22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无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时,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需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协商一致以后,可以协议离婚。可见,离婚协议需要对子女的抚养进行约定
  •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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